2019年开展电动汽车“示范充电站”评选活动以来,全省已有20个站点获得电动汽车“示范充电站”称号,并且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。
浙江省内第一批电动汽车“示范充电站”分布图
随着新一批充电站陆续建设投运,优质站点不断涌现,为筛选出更多更优质站点,树立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,在全省范围内推广,联合会启动第二批电动汽车“示范充电站”申报工作。
01 申报基本要求
※会员单位;
※评选的充电站原则上应正式上线运行1年以上。
※充电站对外开放,可对各种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;
※站内规模应具有8台及以上充电桩(其中3台及以上为直流充电桩)和配套设施;
※充电设施具有充电安全保护能力,在安全性、一致性和技术要求等方面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;
※充电站的消防、监控及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;
※充电站设置应急组织,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;
※充电信息安全,建立信息管理制度,运营平台符合相关国家信息安全标准,充电设备安全防侵入防攻击防篡改措施具有实施方案和计划;
※能够为电动汽车充电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其他方面。
02 申报时间
8月30日17:00前发送邮箱zhejepc_Lm@163.com。
03 联系
徐桂娟 0571-87425637(18368191108)
葛钰婷 13588081502
活动不收取任何评选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