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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伏531新政后首个“补丁”发布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8-10-26 点击次数:1354

5月31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18〕823号)(以下简称531新政)给市场留下了太多的疑问。虽然主管部门通过行业协会、召开记者会等方式予以答疑,但始终未有正式文件出台。10月9日,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了《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18〕1459号),对531新政开始以“补丁”方式修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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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电力新能源事业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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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户用光伏是否占用2018年分布式指标?


531新政规定: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。但户用光伏是否占用这10吉瓦的指标,政策上并不明确。因预期不明,很多户用光伏从业者、用户纷纷采取观望态度,一度导致了市场的“断崖式”下降。


1459号文件明确指出户用光伏不占用10吉瓦指标:


今年5月31日(含)之前已备案、开工建设,且在今年6月30日(含)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,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,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。


二、2018年630政策是否继续适用?


531新政规定:自发文之日起,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.05元。按照文义解释,2018年将不存在630一说,实际上是将630制度改变为以投运为标志的“立即降价”制度;“630”政策已经成为光伏电价的核心政策,对市场行情、组件供应、项目收购等形成了巨大影响,已经成为行业从业者的重大心理预期之一;630制度的废止是对整个行业生产、投资、开发的重大“破坏”。


1459号文件明确指出2018年继续适用630制度:


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(含不限规模的省级区域)、且在今年6月30日(含)前并网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,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。


三、未尽的疑问


531新政给市场带来的震荡仍在持续,主要是2018年10吉瓦分布式光伏指标如何分配?2018年未进入指标的分布式项目,2019年是否有希望解决?第八批申报何时能够启动?是否还存在第九批申报项目等问题。预计后续政策“补丁”仍将继续,我们一道与您共同关注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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