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专家、各会员单位:
按照《团体标准管理规范》(国标委〔2019〕1号)和《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浙能联〔2019〕12号)文件要求,现将《既有办公建筑运营综合能效评价方法》(征求意见稿)征求行业专家及会员单位意见,请于2024年1月24日前,将《征求意见汇总表》反馈给联合会。
联系人:徐桂娟 0571-87425637 / 18368191108
传真:0571-87425635
附件:
1.《既有办公建筑运营综合能效评价方法》(征求意见稿)
2.《既有办公建筑运营综合能效评价方法》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3.《既有办公建筑运营综合能效评价方法》征求意见汇总表
2023年12月25日